
土家族民间歌舞说唱艺术。以黔江地区秀山土家族自治县花灯最具代表性而名。又称跳花灯、耍花灯、花灯戏。是一种古老的民间歌舞说唱艺术,广泛流传于四川、湖南、贵州、湖北四省交界的土家族聚居地区。
据历史记载,起源于元代的"跳团团"(即男、女二人在方桌上载歌载舞,连说带唱),明代又融入采茶戏的一些歌舞表演形式,始有"花灯"之称。后业,又发展为搭花台、花灯单边戏和现代花灯剧。表演中,演员演唱的歌词叫花灯词。花灯词浓郁的乡土气息,陈述内容,表达情节,抒发情感,吸引观众。其中,有些花灯词吸收了汉族的一些民间小调以有采茶戏、花鼓戏等地主戏曲原唱词。秀山花灯,表演只有一旦一丑两个角色,旦角叫幺妹子,丑角叫赖花子或别的名字。跳时,幺妹子头梳长辨,身穿大襟罗裙,右手执绸边花折扇,左手拿花彩巾,伸直腰,踏着丁丁步,载歌载舞,表演天真活泼、诙谐、泼辣的角色。赖花子则把头巾扎成"半边月",身穿对襟衣,腰系红绸带,手拿大蒲扇,踩着矮桩步,用"风摆柳"的动作围着幺妹子转,表演滑稽、诙谐的角色,唱词句型灵活,可长可短,既可长篇道上演唱,台下帮腔,演员与观众互相交流,融为一体。演出场地不限,院坝、堂屋、街头巷尾,只要有一个十多平方米的平地即可。
花灯每年从农历正月初三的"舍巴日"(土家族的"调年节")开始演出,一直演到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止。